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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在第七次重生

时间士郎 著

其它小说连载

男生生活《她死在第七次重生》是大神“时间士郎”的代表沈明远陈默是书中的主精彩章节概述:专为书荒朋友们带来的《她死在第七次重生》主要是描写陈默,沈明远,林雪之间一系列的故作者时间士郎细致的描写让读者沉浸在小说人物的喜怒哀乐她死在第七次重生

主角:沈明远,陈默   更新:2026-03-08 00: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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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生七次,终于明白末世不是天灾,而是人性贪婪的诅咒。 第七次末日降临前,

我放弃囤货建基地,反而收留了所有在之前轮回中害死我的人。

他们惊喜地看着我这个“傻子”,

却不知我在末日前夜做了一件事—— 我把全球最危险的丧尸病毒,注射进了自己的血液里。

当他们欢呼着瓜分我的物资时,我微笑着裂开嘴,露出变异的獠牙。 “这一世,

换我给你们当末日了。”序章最后一次醒来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咚。

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慢,慢得像有人把时间拉长了一百倍。

我能清楚地感知到血液在血管里流淌的轨迹,能听见隔壁房间老鼠啃咬木头的细碎声响,

甚至能闻到三公里外便利店里过期面包散发出的微酸气息。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我还活着。第七次了。我躺在出租屋那张硬邦邦的单人床上,

盯着天花板上那道熟悉的裂纹。上一世,就是在今天,沈明远亲手把这间屋子的门踹开,

带着他那群“兄弟”闯进来,把我按在地上,一刀割开了我的喉咙。刀很快,血很烫。

我死的时候,他在翻我的背包,里面装着够一个人活三个月的压缩饼干和矿泉水。

那是末日降临的第二十三天。上上一世,是林雪。我高中时代的同桌,

我重生后第一个主动找上门的人。我把她护在身后,分给她食物和水,教她怎么躲避丧尸,

怎么在暗处生存。第三十七天,我发着高烧,她趁我不备偷走了我所有的物资。

临走时回头看了我一眼,说:“对不起,但我想活着。”第六世,是周海平。

我在一家废弃的药店遇见他,他当时饿得只剩皮包骨头,是我把仅剩的半块面包分给了他。

后来他跟着我,叫我“老大”,替我放哨,帮我打丧尸。第六十二天,

他把丧尸群引向我们的藏身处,

只因为另一伙幸存者开出条件——用我的人头换他们基地的准入资格。第五世,第四世,

第三世……每一次我都以为自己能赢。每一次我都以为自己吸取了教训,

变得更聪明、更谨慎、更强硬。可每一次,我都会死在某个“人”的手里。不是丧尸。

是“人”。窗外的天色还暗着,凌晨四点五十三分。距离第七次末日降临,

还有七十二个小时。我慢慢坐起来,赤脚踩在地上,感受着地板传来的凉意。

这个房间我住过七次,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摸到每一个角落。床头柜上有半杯凉掉的水,

桌上扔着三天前吃剩的泡面桶,墙上挂着一本日历——上面的日期,停在7月14日。

7月17日。这个日子,我死过六次,也看着这个世界死过六次。第一次末日,

全球七十亿人,活下来的不到一亿。丧尸病毒通过空气传播,感染者在三天内全部变异。

政府瘫痪,军队溃散,秩序崩塌,人类退回丛林法则。第二次,第三次,每一次都一样。

世界像一盘被推倒重来的棋,棋子换了,棋盘没变。我抬起头,看向窗玻璃上倒映出的自己。

二十七岁,男,五官普通,眼睛底下永远挂着洗不掉的黑眼圈。六次重生没有让我变成超人,

没有给我什么特殊能力,只给我留下了一样东西——记忆。六次末日的记忆。

六次被背叛、被抛弃、被杀害的记忆。每一张脸,每一个名字,每一个死前的瞬间,

都刻在脑子里,清晰得像昨天才发生的事。我盯着玻璃里那个男人的眼睛,忽然笑了。

“七十二个小时。”我轻声说,“够了。”够了。这一次,我不再囤物资,不再找同伴,

不再建基地,不再像前六次那样,拼了命地想在这个该死的末世里活下去。这一次,

我要让他们活。所有人。——那些曾经害死我的人,那些曾经背叛过我的人,

那些曾经踩着我的尸体活下去的人。我要让他们都活着。活到末日之后。

活到我从坟墓里爬出来的那一天。我低下头,看着自己手背上慢慢凸起的青筋。

血管在皮肤底下蠕动,像有什么东西正在苏醒。前六次,

我都是在末日降临后感染丧尸病毒的。但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我打算在末日之前,

主动去找它。窗外,夜色开始退去,天边露出一线灰白。7月14日,清晨五点整。

距离第七次末日,还有七十二小时。第一章 名单上午九点,

我坐在城中村巷口那家早餐店里,要了三根油条、一碗豆浆、两个茶叶蛋。老板娘认识我,

一边往锅里下面条一边扯着嗓子问:“小陈,这几天咋没见你出门?”“加班。”我说。

她笑着摇头:“你们这些年轻人,就知道挣钱,也不知道找个对象。”我没接话。三天后,

她会变成丧尸。上一世是这样,上上一世也是这样。病毒爆发那天,她正在店里炸油条,

忽然捂着胸口倒下去,等再站起来的时候,眼珠已经变成灰白色,嘴角流着涎水,

扑向正在吃早饭的客人。我看见过六次。但我从来没有救过她。因为前六次,我忙着自救。

我嚼着油条,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摊开放在桌上。纸上有七个名字。

第一个:沈明远。上一世杀我的人。末日前的身份是拆迁公司的打手,后来拉起一伙人,

专门在幸存者聚集地附近抢劫。杀我的时候连眼都没眨,刀捅进去还骂了一句“穷鬼”。

第二个:林雪。我护了三十七天的人。末日前是某公司的前台,长得漂亮,说话温柔。

第六世最后看我那一眼,我到现在都记得——眼神又冷又软,冷的是决绝,

软的是那点来不及变成愧疚的犹豫。第三个:周海平。我救了他,他出卖我。

末日前是个无业游民,末日后混得风生水起,靠的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

第四个:刘建国。城中村的房东,我前几世跟他打过几次交道。这人在末日后搞了个小团体,

规定新人加入必须上交一半物资。有一次我路过他的地盘,被他的人拦住,

抢走了身上所有的食物。我试图反抗,被他们打断了两根肋骨扔在路边。第二天,

丧尸找上了我。第五个:孙艳。城中村便利店老板娘的女儿,三十出头,离异,

带着个五岁的儿子。前几世我帮过她几次,换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索取。最后一次见面,

她趁我不注意偷走了我的打火机——在那个冬天,没有打火机意味着生不了火,

生不了火意味着活不过三天。第六个:赵大海。我第一世的邻居,五十多岁的老光棍,

平时见面客客气气。末日后第一个变脸的人。他带着几个人闯进我家,把我轰了出去,

理由是他儿子要住。我没有儿子。后来我才知道,他把我赶走只是为了独占我囤的那些物资。

第七个:我自己。我盯着最后一个名字看了很久。陈默。二十七岁。六次重生。六次失败。

前六个名字,是别人。第七个名字,是我自己。“再来一碗豆浆。”我把空碗推出去。

老板娘应了一声,很快端上来一碗热腾腾的豆浆。我低下头,继续盯着那张纸。

七十二个小时。够我找到他们所有人吗?够。因为前六次的重生,让我不仅记住了他们的脸,

也记住了他们末日前的生活轨迹。沈明远住在城东那片待拆迁的老楼里,白天基本不出门,

晚上会去附近一家麻将馆赌钱。林雪在西区写字楼上班,每天六点准时下班回出租屋。

周海平在三环边上的劳务市场蹲活儿,有活就干,没活就躺在天桥底下喝酒。

刘建国每天上午收租,下午在巷口跟人下象棋。孙艳二十四小时守在店里,她妈身体不好,

最近都是她看店。赵大海在附近的工地干零工,每天傍晚收工回家。

至于我自己——我低下头,看着豆浆表面漂着的几滴油花。第三世的时候,

我试过在末日前杀人。杀那些将来会害死我的人。我找到了沈明远,

趁他不注意从后面勒住他的脖子。他挣扎得很厉害,拳头往后砸,砸得我鼻梁骨都断了,

但我没松手。直到他不动了,我才跌坐在地上,大口喘气。那天晚上,我一夜没睡,

浑身发抖。第二天,警察找上门。我被带走的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完了,

末日还没来,我先把自己送进去了。后来,末日确实来了。但那时候我还在看守所里,

门锁着,出不去。隔着铁栏杆,我看着外面的人变成丧尸,看着他们扑向彼此。

看守所的警察也变了,拿着警棍在走廊里乱晃。我被困了三天,饿到浑身发软,

最后是另一个犯人扑上来咬死了我。第五世的时候,我没再杀人。

但我试着救那些不该救的人。我试着做一个好人,试着团结他们,

试着告诉他们末日马上要来了,我们必须一起活下去。结果呢?他们以为我疯了。

林雪偷偷打了精神病院的电话。我被关进去那天,还听见她在电话里说:“对,他是我同学,

最近总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世界末日、丧尸病毒,

我担心他……”那时候我站在电话亭外面,隔着玻璃看她。她打完电话转过头,

正对上我的眼睛,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陈默,你别怪我,我是为你好。”我没怪她。

我只是记住了。后来末日真的来了,精神病院第一个失控。我跑出去的时候,

在门口遇见了她。她尖叫着往我这边跑,身后跟着两只丧尸。我侧身让开了。

她从我身边跑过去,脸上的表情还没来得及变成惊讶,就被扑倒了。那次我没救她。

但那次我也没活下去。一个月后,我死在一场暴风雪里。第六世,我试过什么都不做。

不囤货,不找人,不杀生,也不救人。末日来了,我就躲起来,一个人藏着,谁也不信,

谁也不理。结果第二十三天,沈明远踹开了我的门。所以你看,没有一种活法是对的。

杀人不行,救人不行为好人不行,不做人也不行。我忽然笑了一声,把最后一口豆浆喝完。

老板娘的嗓门又从后厨传过来:“小陈,今天咋吃这么多?”“想开了。”我说。

她把脑袋从窗口探出来:“什么想开了?”“没什么。”我站起来,

从兜里摸出两张纸币压在碗底,“老板娘,后天休息一天吧。”“后天?”她愣了一下,

“后天不是周一吗?休息啥?”“天气预报说后天有雨。”我说,“特大暴雨,最好别出门。

”老板娘狐疑地看着我:“天气预报?我看预报说后天大晴天啊。”“我看的那个准。

”我冲她挥挥手,“听我的,别开门。”我没等她再问,转身走了。走出巷口的时候,

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七月的阳光泼在水泥地上,刺眼得很。我眯起眼睛,

看向远处那片待拆迁的老楼。沈明远。七十二小时后见。上午十点半,

我站在沈明远住的那栋楼底下。楼是老楼,墙皮脱落了大半,露出发黑的红砖。

楼道口堆着几辆破自行车和落满灰的旧家具,散发着一股霉味儿。我没上去,

就站在对面的树荫底下等着。等了两个多小时,下午一点多,沈明远从楼里出来了。

他穿着一件灰色背心,膀子上纹着一条过肩龙,走起路来横着晃。光看这副派头,

确实挺唬人。我没动。他走过我身边的时候,甚至没看我一眼。

但我记住了那个味道——烟味儿、汗味儿、劣质白酒的味儿。还有他走路时的节奏,

左脚比右脚慢半拍,走快了会稍微跛一下。这些都是之前六世积累下来的信息。有用的信息。

我看着他走远,然后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下午两点半,西区写字楼。林雪。

她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从大楼里出来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来。前几世见她,

不是在末日后的废墟里,就是在昏暗的藏身处。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干干净净地站在阳光下了。她低着头看手机,一只手挡着太阳,

走得很快。从我身边经过时,手机屏幕上的光映在她脸上,我看见了她的表情——皱着眉,

好像在为什么事情发愁。我侧过头,看向她的背影。很瘦,很单薄,脊背挺得很直。

三十七天后,这个女人会跪在我面前哭,说害怕,说不想死,说她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我。

我会心软。我每一次都心软。可三十二天后,她偷走我所有物资的时候,脊背还是那么直,

连头都没回。我站在原地看着她消失在人群里,然后掏出那张名单,

在“林雪”两个字后面画了一个勾。下午五点,劳务市场。周海平坐在马路牙子上,

手里捏着半瓶啤酒,脚边扔着一堆烟头。他眯着眼睛看人,眼神像一条等着咬钩的鱼。

我在他旁边站了一会儿。他抬头看我:“找活儿?”“不找。”我说。他“哦”了一声,

又低头喝他的酒,不再理我。我看着他喝酒的动作,喉结一上一下,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

就是这个动作,第六十二天,他一边喝着从别处搞来的白酒,

一边用我的命换了他进基地的门票。我勾了勾嘴角,转身离开。傍晚六点半,城中村。

刘建国照例在巷口下象棋,对手是隔壁粮油店的老陈。他拿着棋子啪啪地敲着棋盘,

嗓门大得整条巷子都听得见。我路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他正好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小陈,

今天回来得早啊。”我点了点头。他笑了笑,又低头继续下棋。我继续往前走,

经过孙艳的便利店时放慢了脚步。她正坐在收银台后面玩手机,头都没抬。

我在门口站了两秒,然后推门进去。她听见动静抬起头,看见是我,

脸上露出公式化的笑:“要点什么?”“一包烟。”我说。她起身去拿烟,

我趁机打量了一下店里。货架上摆得满满当当,方便面、矿泉水、饼干、火腿肠——三天后,

这些东西会变成金子都换不来的硬通货。“十二块。”她把烟扔在柜台上。我付了钱,没走。

她看着我:“还有事儿?”“老板娘,”我说,“这批货什么时候进的?

”她愣了一下:“问这个干嘛?”“随便问问。”我指了指货架,“货挺全的,

最近可以多进点。”她皱起眉头:“你什么意思?”我没解释,推门走了。走出便利店,

天已经黑了。巷子里的路灯亮起来,稀稀拉拉几盏,把地面照得斑驳。

我沿着巷子走回自己住的那栋楼,上到三楼,掏出钥匙开门。门开了,屋里黑漆漆的,

还是早上离开时的样子。我走进去,把门关上,靠在门板上站了很久。七个人。今天一天,

我找到了六个。还剩最后一个。我慢慢走到床边,躺下来,盯着天花板。第七个名字,

是我自己。前六次,我都在末日来临时努力活。这一次,我要在末日来临前,先死一次。

7月15日,凌晨两点。我醒了。不是自然醒,是被一种奇怪的感觉弄醒的。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皮肤底下爬,痒,但不难受。我坐起来,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背。灯光底下,

手背上的血管隐约发着淡淡的青色。那不是正常的青色,是更深、更暗的一种颜色,

像有什么东西正在血管里慢慢苏醒。我盯着它看了很久,然后掀开被子站起来。穿好衣服,

我出了门。城中村的夜很静,偶尔有几声狗叫,远处有汽车的轰鸣声。

我沿着白天走过的路一直往外走,走过孙艳的便利店,走过刘建国下棋的巷口,

走过我吃了三年早餐的那家店。走了四十多分钟,我到了一片荒地边上。这里是城郊,

原本规划要建工业园,后来项目黄了,荒了几年的地。野草长得有人腰高,风吹过去沙沙响。

我站在荒地边缘,看向远处。夜很黑,但我知道那里有什么。穿过这片荒地,再走二十分钟,

有一处废弃的工厂。前两世我躲过那里,后来被发现,又被赶走。但那不是重点。

重点是——那座工厂的地底下,有一个实验室。末日之后,我才知道这件事。

那时候我在工厂附近游荡,无意中闯进了一个坍塌的入口。往下走了很久,

我看见了那些东西——铁门,白墙,一排排空掉的玻璃容器,还有散落一地的文件。

有一个文件上写着:代号“母体”。病毒原液。危险等级:最高。我站了很久,

最后还是没敢进去。那时候我没有,现在——现在有了。7月15日,凌晨三点二十分。

我站在废弃工厂的大门前。铁门锈得不成样子,半开着,门缝里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

风吹过去,门轴发出吱呀的响声,像某种动物的惨叫。我深吸一口气,侧身挤了进去。

工厂里比外面更黑,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只能凭着记忆摸索着往前走,

脚下是碎石和碎玻璃,每一步都踩出刺耳的声响。走了大概十分钟,我停下来。到了。

脚边就是那个坍塌的入口,半年前还能进去,现在已经被碎石堵死了。我蹲下来,

用手扒了扒那些石头。很沉,一个人根本搬不动。我站起来,在原地站了很久。然后我笑了。

第七次重生,我终于学会了一件事——不是所有门都需要自己亲手打开。7月15日,

下午四点。周海平坐在天桥底下喝酒,眯着眼睛看人来人往。他今天运气不好,

蹲了一天没蹲到活儿,兜里只剩二十块钱,全买了啤酒。喝完这几瓶,明天还不知道怎么办。

不过他也习惯了。反正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混一天是一天。他仰头灌了一口酒,

余光忽然瞥见有个人影站在面前。抬起头,是个年轻男人,瘦瘦的,

眼睛底下挂着很深的黑眼圈。那人看着他,开口问:“周海平?”“干嘛?

”他警惕地往后缩了缩,“你谁啊?”那人没回答,从兜里掏出一个信封递过来。

周海平没接,盯着那个信封:“什么东西?”“钱。”那人说,“还有一张纸条。

”周海平愣住了。他看着那个信封,又看看眼前这个陌生人,脑子转不过弯来。

“你到底谁啊?”“你别管我是谁。”那人把信封扔在他脚边,“后天晚上八点,

来这个地址。来晚了,就什么都没了。”说完,那人转身就走。周海平下意识想喊住他,

却发现自己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他低头看着脚边的信封,犹豫了几秒,伸手捡起来。

打开一看,他愣住了。里面是一沓钱,厚厚的一沓,少说也有一万块。还有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一个地址:城东工业园区,废弃工厂。周海平盯着那张纸条看了很久,

又抬头看向那个陌生人的背影——已经走远了,消失在巷口。他使劲拧了自己一下,

疼得龇牙咧嘴。不是做梦。他低头看着手里的钱,脑子里全是问号。这人是谁?

为什么给他钱?那个地址是干什么的?想不通。但他很快就不想了。管他是谁呢,有钱就行。

他把钱揣进兜里,继续喝酒,嘴角却忍不住往上翘。后天晚上八点是吧?去,当然去。

白捡的钱,不去白不去。同一时间,沈明远也收到了一封信。他是在麻将馆门口被人拦住的。

那人递给他一个信封,说了一句话:“后天晚上八点,城东废弃工厂,来晚了就没机会了。

”沈明远愣了一下,想追上去问清楚,那人却已经钻进人群不见了。他低头看着信封,

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沓钱和一张地址。他皱起眉头,把钱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是真的。

他挠了挠头,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这算什么。恶作剧?不像。骗局?什么骗局会先给钱的?

他把钱揣进兜里,转身进了麻将馆。管他呢,有钱不拿王八蛋。至于那个地址,

他暂时没打算去。但到了后天,他也许会改变主意。林雪收到信封的时候,

正在出租屋里吃泡面。有人敲门,她开门,门口没人,只有一个信封躺在脚边。她愣了一下,

捡起来打开,看见里面的钱和地址,第一反应是报警。可当她数完那沓钱之后,她又犹豫了。

一万多块。够她交三个月的房租。报警的话,这钱肯定得上交吧?她拿着钱站在门口,

站了很久,最后还是关上门,坐回桌前继续吃泡面。吃的时候,她一直盯着那张纸条。

后天晚上八点,城东废弃工厂。到底是谁?为什么给她钱?想干什么?她不知道。

但她知道的是——这一万多块,她舍不得还回去。所以后天,她得去看看。

刘建国是在巷口下棋的时候被人叫走的。那人穿着普通,戴着口罩,递给他一个信封就走了。

他打开一看,里面是钱和地址。他眯着眼睛看了半天,然后把信封往兜里一揣,继续下棋。

老陈问他:“谁啊?”“不知道。”他说。“那找你干嘛?”“不知道。

”老陈笑了:“不知道你就收人家东西?”刘建国也笑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后天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孙艳收到信的时候正在收银台后面发呆。

有人进来放了个信封在柜台上,她还没反应过来,那人已经走了。她打开信封,愣住了。

一万多块。她第一反应是追出去,可跑到门口,外面已经没有人影了。她站在门口,

攥着手里的钱,心跳得很快。这些钱,够她儿子下半年的学费。她低头看着那张地址条,

看了很久,然后小心地把它折起来,放进口袋。后天晚上八点,城东废弃工厂。她得去。

不管是谁,不管要她干什么,只要给钱,她就去。赵大海收到信的时候刚收工回家。

他是在楼道口被人拦下的。那人递给他一个信封,转身就走。他愣了半天,打开信封,

看见里面的钱,手都抖了。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他把钱攥得紧紧的,

抬头看向那人消失的方向——已经看不见了。他站在原地想了很久,

最后把钱揣进最贴身的那个口袋,上楼回家了。后天晚上八点。他记住了。7月15日,

晚上十点。我站在那间出租屋里,看着摊在桌上的六封信。每一封都送出去了。

每一个人都收到了。接下来,就看他们来不来了。不过我知道,他们一定会来。一万多块钱,

对他们来说,不是小数目。而且——我给的地址是废弃工厂,

没有人会拒绝一个“有钱捡”的地方。就算他们怀疑,就算他们警惕,

那一万多块钱也会把他们勾过来。因为人性就是这样。贪。贪钱,贪命,贪活下去的机会。

前六次,我死在他们的贪上。这一次——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背上的青色比昨天更深了,

隐隐约约能看见血管在跳动。那不是心跳的节奏,是别的什么,更慢,更沉,

像有什么东西正在里面沉睡,等着醒来。我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废弃工厂,

那个坍塌的入口,那些散落的文件。还有那个名字——“母体”。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也不知道它在哪里。但我知道,它就在那座工厂下面。前两世,我不敢进去。

这一世——我睁开眼睛,看着窗外的夜色。后天晚上八点,他们会来。在那之前,我得先去。

第二章 母体7月16日,下午两点。我站在那座废弃工厂前面。太阳很毒,晒得铁门烫手。

风吹过荒草,发出沙沙的声响,像什么东西正在底下爬动。我站了一会儿,然后推门走进去。

工厂里比外面凉快,但更暗。光线从破掉的窗户里透进来,把地面照得斑驳。到处是锈迹,

到处是灰尘,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发霉的味道。我绕过那些废弃的机器,

走到记忆中的那个地方——坍塌的入口。碎石还在,和前天晚上一模一样。我蹲下来,

把手按在那些石头上。然后我闭上眼睛,开始等。等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不会来了,

久到阳光从西边的窗户移到了东边——然后我听见了脚步声。我睁开眼睛,回过头。

门口站着一个人。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四十来岁,穿着保安制服,满脸疲惫。

他看着蹲在地上的我,又看看周围的废墟,眼神里有警惕,也有好奇。“你……”他开口,

“你是谁?怎么会知道这里?”我慢慢站起来,看着他。“你是这里的保安?”他没回答,

只是盯着我,手不自觉地摸向腰间的对讲机。“我问你,你怎么会知道这里?”我没解释。

我只是看着他,说了一句话:“三天后,世界会完蛋。”他愣住了。“你……你说什么?

”“三天后,”我指了指外面,“外面那些人会变成丧尸,互相咬,互相吃。到时候,

这里会是唯一安全的地方。”他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我。“你他妈在说什么?你是不是有病?

”“我没病。”我说,“我知道你不信。但你可以先听我说完。”他没动,但也没走。

我看着他,继续说下去:“这个工厂下面有个实验室,对不对?你在这里当保安,应该知道。

”他的脸色变了。“你怎么知道?”“我知道的比你想的更多。”我说,“那个实验室里,

有一种东西——代号叫‘母体’。是丧尸病毒的原始样本。”他往后退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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