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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叫做《重生之吾为霍去病》是作者ifvh49的小说。内容精选:著名作家“作者ifvh49”精心打造的其他,重生,穿越,万人迷小说《重生之吾为霍去病》,描写了角色 分别是赵破奴,焉支山,狼居胥,情节精彩纷呈,本站纯净无弹窗,欢迎品读!本书共12439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3-02 02:13:58。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重生之吾为霍去病
主角:焉支山,赵破奴 更新:2026-03-02 05: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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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乃军神一、河西眼皮很重。我听见风从很远的地方吹过来,
带着沙砾打在皮革上的声音。有血腥气,但不是我的。睁开眼,是一片灰蒙蒙的天。不对。
我死的时候应该是春天,长安城里的桃花开得正好。刘彻站在我榻前,眼眶红着,
嘴唇动了动,却什么都没说出来。现在这地方——“将军!”有人扑过来,一张年轻的脸,
眼眶深陷,嘴唇干裂,眼睛里却亮得吓人:“将军醒了!”我低头看自己的手。十八岁那年,
我第一次出塞时,手是这样的。指节分明,虎口有茧,握刀的位置还磨得不够硬。我重生了。
“水。”有人把皮囊递过来。我喝了两口,让那股凉意从喉咙滑下去,然后撑着地面站起来。
周围是一群年轻人,最大的不过二十五六,最小的看着才十五。他们穿着汉军的衣甲,
但甲片上的红漆已经磨得差不多了,边缘翻卷着,露出底下灰白的皮革。我想起来了。
这是元狩二年的春天。我二十岁,被封为骠骑将军,率一万骑兵出陇西,过焉支山,
深入匈奴境内千余里。这一战,我会杀折兰王,斩卢胡王,俘虏浑邪王的儿子。
但那是史书上写的。对我来说,那还是没发生的事。“距离最近的匈奴部落还有多远?
”“回将军,”那个扑过来的年轻人——我记得他,叫赵破奴,
后来跟着我一直打到狼居胥山——指着西北方向,“斥候来报,前方三十里,
有匈奴人的营地,约莫两千帐。”两千帐,按匈奴人的规矩,能拉出四五千骑兵。
我看了看身后的人。一万骑兵,但连日行军,战马已经瘦了,能立刻投入厮杀的,最多七千。
“将军,”赵破奴凑近了些,“咱们是绕过去,还是……”我看着他。
这小子现在还不满二十,脸上带着初上战场的兴奋和紧张。
他不知道以后的事——不知道他会成为我的部将,不知道我们会一起在沙漠里走两千多里,
不知道我们会在那座山下宰了匈奴人用来祭天的牛羊。“不绕。”我听见自己的声音,
比记忆中年轻一些,但语气是一样的。“传令下去,全军休整一个时辰,喂饱马,吃干粮。
一个时辰之后,拔营。”“往哪边走?”我望向西北方向。风从那边吹过来,
带着草籽和牲畜的味道。天边压着一层灰黑色的云,看起来像是要下雨。“往那边。”我说,
“走直线。”赵破奴愣了一下。直线意味着翻过两座山,穿过一片没有水的戈壁,
然后在匈奴人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一头撞进他们的营地。“将军,
那片戈壁……”“我知道。”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力道比我想象中大一些,
把他拍得一个趔趄。“去传令。”一个时辰后,我们出发。我骑在马上,
看着身边的年轻人列队向前。他们的脸被风沙吹得发红,嘴唇裂着,但眼睛都亮着。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上一世,我死的时候二十四岁。他们中的很多人,死得比我还早。
那个十五岁的小兵,会在三年后的漠北之战里,被匈奴人的箭射穿喉咙。赵破奴会活很久,
但最后会因为谋反被处死——那是很多年后的事了,刘彻已经老了,变得多疑而残忍。
我想了想,把这些念头压下去。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们现在要做的,是穿过那片戈壁,
在匈奴人醒来之前,杀进他们的营地。戈壁比我想象中更难走。马蹄踏在碎石上,
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风卷着沙子往脸上扑,眯得眼睛睁不开。有人从马上摔下来,
又被人扶上去。我让队伍拉成一字长蛇,人和人之间隔开三丈,免得吃灰。
太阳从头顶移到西边,又沉到地平线下面。天黑下来。我们没有点火。摸黑往前走,
靠着星星辨别方向。有人开始掉队。我让人把掉队的兵士夹在队伍中间,继续走。
半夜的时候,风停了。四周安静下来,只剩下马蹄踏在沙地上的声音,
和偶尔传来的马打响鼻的声音。我让队伍停下,喝了口水,看了看星星。差不多了。
“赵破奴。”“在。”“带三百人,绕到那边去。”我指着东北方向,“等这边打起来,
你们从后面包过去。”赵破奴愣了一下:“将军,咱们不是偷袭吗?”“是偷袭。”我说,
“但匈奴人没那么傻,咱们这么多人摸过来,他们总会有警觉的。”我顿了顿,
又说:“等他们发现咱们,肯定会从那边跑。那是往北的路,是他们回家的路。
你带人卡住那里,一个都别放走。”赵破奴领命去了。我带着剩下的人,继续往前走。
天快亮的时候,前面出现了火光。是匈奴人的营地。我勒住马,眯着眼睛看了看。
营地比斥候报的还要大一些,帐篷连绵出去,少说有三千帐。营地中央有篝火,
火堆旁边躺着人,还有人在走动——是守夜的哨兵。我抬起手。身后的人停下来,
所有人都看着我。我听见有人咽了口唾沫。“传令下去,”我说,“待会儿冲进去,
别管那些帐篷,先杀人。杀完了人,再抢东西。”没有人说话。我放下手。“冲。
”马蹄声在黎明前最安静的时候响起来。我在最前面,风从耳边刮过去,冷得像刀子。
我能听见身后越来越多的马蹄声,听见有人开始吼叫,听见刀从鞘里抽出来的声音。
匈奴人的营地乱起来了。有人从帐篷里钻出来,光着身子,手里还抓着弓。有人往马那边跑。
有人在喊什么,我听不懂,也不用听懂。我第一个冲进营地。迎面撞上一个匈奴兵,
他刚举起刀,我的刀已经从他脖子上抹过去了。血喷出来,溅了我一脸,热的。马不停蹄,
继续往前。帐篷从两边掠过去,有人从侧面扑过来,我侧身躲过,回手一刀,
砍在他的后背上。前面又有十几个人聚拢过来,骑上马的,没骑上马的,乱糟糟一团。
我勒马转向,从他们侧面冲过去,刀劈下去,砍翻一个,马撞倒一个,
剩下的被身后涌上来的人淹没了。到处都是喊杀声。到处都是血。我杀红了眼。
不知道杀了多久,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杀到了营地北边。前面有人在跑,往北跑,
那是他们回家的路。赵破奴正带着人从那边杀出来。我看见他的刀劈下去,
一个匈奴人从马上栽下来。又看见他转向另一个,刀光一闪,血溅起来。两面夹击。
匈奴人彻底乱了。有人跪下来投降,有人还在抵抗,更多的人在跑,往四面八方跑,
像没头的苍蝇。太阳升起来了。我站在一片尸体中间,刀上还滴着血,看着周围的战场。
这一仗,斩首八千余级。我把刀在靴子上蹭了蹭,收回鞘里。赵破奴跑过来,浑身是血,
脸上却带着笑:“将军,抓了个大人物!”“谁?”“浑邪王的儿子!”他笑得合不拢嘴,
“还有他的相国、都尉,一锅端了!”我点点头,没说话。太阳升高了,阳光照在战场上,
照在那些尸体上,照在投降的匈奴人惶恐的脸上。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上一世,
打完这一仗之后,我会继续往西打,过居延,攻祁连山,最后在河西走廊杀出一个通道来。
但那是史书上写的。对我来说,那还是没发生的事。我望向西边。天边有一道山影,
隐隐约约的,像是被水墨勾勒出来的一样。“将军?”赵破奴凑过来,“看什么呢?
”“那边。”“那边是什么?”“焉支山。”我说,“过了焉支山,就是匈奴人的牧场。
”赵破奴愣了一下:“咱们还要打?”我没回答。风从西边吹过来,带着草籽和牲畜的味道,
和昨天一样。“传令下去,”我说,“休整三日,补充给养。三日之后,继续西进。
”赵破奴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只是点了点头:“是。”我看着他跑开的背影,
忽然笑了一下。年轻真好啊。什么都不用想,只要往前冲就行了。但我也年轻。我才二十岁。
三日之后,我们会继续往西走。走过焉支山,走过居延泽,一直走到祁连山下。走到哪里,
杀到哪里。这就是我的活法。上一世是这样,这一世,还是这样。二、焉支休整的三日里,
营地内外从未安静过。汉军兵士忙着清点战利品,剥下匈奴人的甲胄,收拢牛羊马匹,
将缴获的粮草与兵器分门别类堆好。血腥味混着牲畜的腥气、烟火气,在戈壁边缘久久不散,
有人累得倒在草堆上就睡,也有人围坐在一起,低声说着方才那场厮杀,
眼里是劫后余生的亢奋,还有对这位年轻骠骑将军的全然信服。我坐在临时搭起的帅帐里,
指尖摩挲着刀柄上的纹路。上一世元狩二年这一战,我虽大胜,却也折损了近三成兵马。
戈壁缺水、匈奴突袭、战马疲弊,每一样都在吞吃将士的性命。那时我年少气盛,
只知一往无前,只顾着拓土杀敌,从未细算过身后倒下的人。可这一世,
我看得见他们的结局。那个十五岁的小兵,名叫阿木,是陇西农家子,
爹娘只盼他活着从军混口饭吃,他却总说要跟着将军建功立业,封个小侯,
让爹娘过上好日子。上一世漠北之战,他替我挡了一支暗箭,箭簇穿喉,
连一句遗言都没留下。赵破奴还在帐外指挥布防,少年人的身影跑前跑后,
精力充沛得不知疲倦。我望着他,心里清楚,这一世,我不会再让他落得个冤死狱中的下场。
帝王心术,功高震主,这些上一世直到弥留之际才看透的东西,如今我二十岁,
便已了然于胸。但我不会怕。我是霍去病,生来就是为了策马沙场,
不是为了困在长安的权谋里苟活。第三日清晨,天刚蒙蒙亮,全军拔营。七千余骑整队出发,
马蹄踏过戈壁碎石,朝着西边的焉支山行进。路渐渐好走了些,风沙小了,
地上开始冒出嫩绿的草芽,远处的焉支山轮廓越来越清晰,峰峦连绵,横亘在天地之间,
像一道天然的屏障,拦着匈奴人世代栖息的牧场。斥候快马传回消息,焉支山脚下,
有匈奴折兰王、卢胡王两部汇合,兵力近万,扼守着山口,摆明了要堵死我们西进的路。
赵破奴勒马来到我身侧,声音压低:“将军,折兰王凶悍,卢胡王狡猾,两部合兵守山口,
易守难攻,咱们硬冲,伤亡怕是小不了。”我抬眼望向焉支山隘口,山势陡峭,
只有一条窄路可过,匈奴人只要在山头架起弓箭,往下滚石擂木,我们的骑兵根本施展不开。
上一世,我便是硬冲隘口,虽斩了两王,却让麾下儿郎埋骨山口,至今想来,仍觉憾然。
这一世,我不必再走蠢路。“谁告诉你,我们要走山口?”我唇角微挑,
抬手指向焉支山南侧的悬崖峭壁,“从这里翻过去。”赵破奴脸色骤变:“将军!
那崖壁连羊都爬不上去,更何况战马?一旦失足,便是粉身碎骨啊!”“爬不上去,
就凿出路来。”我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决断,“传令,留下五百人佯装攻打山口,
吸引匈奴注意力。其余人,随我攀山。带上斧凿,轻装简行,战马拴上绳索,一步步牵上去。
”将士们闻言皆是一惊,却无人敢违抗军令。这些跟着我出塞的儿郎,
早已认我这个二十岁的将军为天。我说向东,无人敢向西;我说攀山,
便没有人会说半个不字。半日之后,佯攻的鼓声在山口响起,喊杀声震天,
匈奴人果然被吸引,全部兵力聚集在隘口,弯弓搭箭,死死盯着山下的汉军。而我带着主力,
悄无声息地绕到南侧崖壁。兵士们手持斧凿,在陡峭的山岩上凿出落脚的小坑,
手指抠进石缝,脚下踩着碎石,一点点向上攀爬。战马嘶鸣着,被绳索拽着,
蹄子艰难地蹬着石壁,有马失足滑落,发出一声悲嘶,摔在山下没了声响,没有人回头,
只是咬着牙,继续向上。风从山涧刮过,吹得人衣衫猎猎,崖下是深不见底的沟壑,
一不留神便是死路。我身先士卒,攀在最前方,指尖被石棱磨出血痕,也浑然不觉。
我很清楚,只要翻过这座山,我们就会出现在匈奴人的身后。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这才是骑兵制胜的王道。黄昏时分,最后一名兵士攀上山顶。七千余骑,站在焉支山巅,
俯瞰着山脚下毫无防备的匈奴大营。夕阳将天边染成血红色,照得匈奴人的帐篷金灿灿一片,
他们还在盯着山口,喝酒笑闹,全然不知死神已经站在了他们的头顶。赵破奴站在我身边,
望着山下的匈奴人,浑身都在发抖,不是怕,是极致的兴奋:“将军,
我们……我们真的翻过来了!”我拔出腰间长刀,刀锋映着落日,寒光凛冽。“传令。
”声音传遍山巅,每一个字都清晰有力。“居高临下,全速冲锋。斩折兰王、卢胡王者,
赏千金,封官三级。今日,我要让匈奴人,再也不敢踏足焉支山一步。”话音落,
我率先策马冲下山坡。马蹄踏碎山坡的草皮,碎石滚滚而下,喊杀声瞬间冲破云霄。
匈奴人懵了。他们回头看见从山顶冲下来的汉军,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以为是神兵天降,
连武器都来不及拿起,就被疾驰的战马撞飞。折兰王反应最快,翻身上马,
提着长刀就朝我冲来,目眦欲裂,用匈奴语嘶吼着,想来是在骂我诡诈。我策马迎上,
两马交错的瞬间,我手腕翻转,长刀横劈,力道贯透刀锋。只听“咔嚓”一声,
折兰王的兵器被劈断,刀锋顺势划过他的脖颈,头颅滚落马背,鲜血喷涌而出。
卢胡王吓得魂飞魄散,调转马头就要逃,赵破奴催马追上,一箭穿心,将他射落马下。
群龙无首,匈奴人彻底溃散。没有厮杀,只有单方面的屠戮。汉军将士如同虎入羊群,
长刀起落,鲜血溅满衣衫,有人追着逃兵砍杀,有人收缴牲畜粮草,整个焉支山脚下,
全是匈奴人的哀嚎与汉军的呐喊。这一战,从黄昏打到夜幕降临。星月升空时,
战场终于安静下来。折兰王、卢胡王首级高悬,匈奴两部万余人,被斩首七千余级,
俘虏无数,牛羊马匹、帐篷兵器,缴获如山。而我军,伤亡不过百余人。
赵破奴提着两王的首级,单膝跪在我面前,声音哽咽:“将军,大胜!我军大胜!
”周围的兵士纷纷单膝跪地,齐声高呼:“将军威武!大汉军神!”呼声震天,响彻焉支山。
我站在尸山血海之间,望着脚下这片匈奴人赖以生存的牧场,望着远处连绵的祁连山影,
心中没有半分快意,只有一片沉静。上一世,我打到这里,只觉得畅快,只觉得大汉天威,
当震慑四方。这一世,我看着身边满身血迹却笑容灿烂的将士,
看着阿木攥着缴获的匈奴弯刀,眼睛亮得像星星,忽然明白。我重生归来,
不只是为了改写自己英年早逝的命运。更是为了护住这些跟着我抛头颅洒热血的儿郎,
为了让大汉的疆域,更安稳,更辽阔。为了让那句“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不再是一句遗言,而是真正的盛世太平。风从焉支山深处吹来,带走血腥味,
带来青草与野花的香气。我抬手,指向更西边的祁连山。“休整一夜,明日黎明,兵发居延,
直取祁连!”夜色之下,汉军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如同燃烧的火焰,
照亮了整个河西大地。这一世,我霍去病,定要横扫匈奴,封狼居胥,活成真正的万世军神。
三、祁连夜风寒。篝火在营地边缘噼啪燃烧,把兵士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地上摊着缴获的匈奴弓角、皮甲、镶玉的刀鞘,还有几袋没来得及清点的青稞与奶酪。
空气中的血腥味淡了些,混着马汗、烟火与焦糊的肉香,是边塞独有的味道。我靠在马鞍上,
擦拭那柄染过折兰王鲜血的环首刀。刀身是上好的百炼钢,淬火时纹路细密如发丝,
砍入骨肉不卷刃,劈断铁器不崩口。上一世,这柄刀陪我从河西打到漠北,
最后陪我躺在长安的病榻上,被刘彻亲手收去,藏进武库。这一世,它依旧锋利,
我却比刀更冷,更清醒。“将军。”赵破奴走过来,身上甲胄还沾着血痂,
头发被风沙揉得乱糟糟,手里捧着半块烤得发硬的羊肉。他年纪轻,消化快,厮杀一场,
饿意来得比谁都凶。我抬眼看向他。这一世的他,
还不是后来那个独当一面、又身不由己的浞野侯。只是个一腔热血、满眼都是我的少年郎。
上一世他因牵涉巫蛊、被扣谋反,满门抄斩,临刑前还在喊“我不负骠骑,不负大汉”。
那时我已埋骨茂陵,什么都听不见。“伤亡清算了?”我开口。“清了。
”赵破奴脸上的笑意淡下去,蹲在我身边,声音压低,“此战攀崖坠马折了十七人,
接战战死六十三人,轻重伤两百余。比起上一回……”他没说完。我知道他想说什么。
上一世攻焉支山口,硬冲硬打,一战折损近千。这一世用奇,以极小的代价,斩了匈奴两王,
横扫两部。不是我更聪明。是我死过一次,知道每一条性命,
都不是史书上轻飘飘的一个数字。我目光扫过营地角落。那个叫阿木的少年兵,
正蹲在火堆旁,给一个腿中箭的同伍裹伤。他才十五,个子还没长开,
甲胄穿在身上松松垮垮,头盔略大,遮住半张脸。可握刀的手很稳,
包扎的动作也笨拙却认真。上一世,他就是为了替我挡暗箭,连句完整的话都没留下。
我轻声问:“阿木家里还有什么人?”赵破奴愣了一下,没想到我会特意问一个小兵。
“回将军,陇西农家,爹娘都在,还有个年幼的妹妹。他入伍时说,想攒点俸禄,
给妹妹买匹布做新衣。”我沉默片刻。“往后打仗,把他调到后队偏厢,别放在锋线。
”赵破奴一怔,随即明白了什么,点头:“属下明白。”他顿了顿,又忍不住道:“将军,
您这次……好像比以前更顾着弟兄们了。”我低头,用布巾擦去刀缝里的血渍。
“以前是我不懂。”不懂人命轻如纸,也重如山。不懂仗打赢了,土地是大汉的,
功劳是将军的,可埋在异乡的尸骨,只是某个人的儿子、某个人的兄长。现在我懂了。
我是军神,不是杀神。赵破奴没再追问,只是把那半块羊肉递过来:“将军,吃点吧,
明日还要赶远路。斥候说,从这里到居延泽,戈壁更宽,水更少,祁连山那边,
浑邪王、休屠王两部合兵,不下三万骑。”我没接羊肉。“三万又如何。”声音很轻,
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底气。元狩二年的我,兵力不过数千,却敢横穿大漠,直插匈奴腹心。
上一世敢,这一世,带着预知与经验,更敢。次日黎明,天未亮透,露水冷得刺骨。
全军拔营,弃掉笨重辎重,只带三日干粮、一水囊清水,轻骑西进。越往居延泽走,
天地越荒凉。没有草,没有树,只有无边无际的黄沙与碎石。太阳升起来后,毒辣得吓人,
铁甲被晒得发烫,贴在皮肤上便是一阵灼痛。兵士们嘴唇干裂起皮,有的人渴得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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