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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海拾荒,我捡的失忆护卫竟是京城密探

喜欢看小说的小灵儿 著

言情小说连载

长篇古代言情《沙海拾我捡的失忆护卫竟是京城密探男女主角宁王阿默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非常值得一作者“喜欢看小说的小灵儿”所主要讲述的是:著名作家“喜欢看小说的小灵儿”精心打造的古代言情,打脸逆袭,爽文,救赎小说《沙海拾我捡的失忆护卫竟是京城密探描写了角别是阿默,宁情节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弹欢迎品读!本书共8675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9 02:32:56。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沙海拾我捡的失忆护卫竟是京城密探

主角:宁王,阿默   更新:2026-02-19 06: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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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于沙海古道开了一家龙门客栈,水比金贵,人命如草。一次沙暴过后,

我在枯井里刨出了一个只剩半口气的黑衣男人。耗尽十日存水救他,

不过是贪图他腰间那块皇家密卫的令牌,想在这无法无天的地界寻个靠山。

谁知他醒来后记忆全无,看我的眼神却像雏鸟,从此客栈多了个武功高强的沉默护卫,

只听我一人的号令。1我的龙门客栈,开在沙海古道的咽喉处。在这里,水比金子贵,

人命比草芥贱。我叫金玉,是这家客栈的老板娘。过路的商队,

都得在我这儿花高价买水买粮,还得看我的脸色。我是在一次沙暴过后,

去清理被掩埋的枯井时,从沙子里刨出他的。他穿着一身黑衣,像是被活埋的,

只露出一只戴着精铁护腕的手。我以为是具尸体,想顺手牵羊,扒拉开沙土,

却发现他胸口还有微弱的起伏。是个活人。我探了探他的鼻息,微弱得几乎感觉不到。

他的身形极好,即便昏死过去,肌肉线条依然紧绷,像一头蛰伏的猎豹。救他,

要耗费我整整十天的存水,这足以让我自己陷入断粮断水的绝境。在这片大漠,

对一个陌生人发善心,等于自寻死路。我准备把他重新埋回去,让他入土为安。可就在这时,

我摸到了他腰间挂着的一枚冰冷的令牌。令牌入手沉甸甸的,上面刻着一只展翅的雄鹰,

鹰眼的位置镶嵌着细小的红宝石,在夕阳下闪着幽光。我虽长居塞外,但也听说过,

这是皇家密卫“鹰眼”的身份令牌。我的心跳漏了一拍。在这片无法无天的土地上,

一个来自京城的靠山,或许比十车黄金更有用。这是一场豪赌。赌赢了,

我金玉在这片沙海就能真正站稳脚跟。赌输了,不过是多死一个人。我咬了咬牙,

把他从沙子里拖了出来,像拖一条死狗一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回客栈。我撬开他的嘴,

用布巾沾着珍贵的清水,一点点润湿他干裂的嘴唇和喉咙。又将仅有的几块肉干熬成糊,

一勺一勺地喂给他。他像个无底洞,吞噬着我宝贵的存粮和水。

客栈里养的沙地蜥蜴都被我宰了给他熬汤。三天后,他终于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漆黑如墨,却空无一物,像两口深不见底的古井。他看着我,

眼神里没有戒备,没有疑惑,只有一片茫然。“你是谁?”我问他。他张了张嘴,

喉咙里发出嘶哑的摩擦声,摇了摇头。“那你叫什么?”他继续摇头。看来,

是这风沙把他的记忆都吞噬得一干二净了。也好,一张白纸,才好作画。

我指了指自己:“我叫金玉,是你的救命恩人。”他点了点头,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我的脸。

“从今天起,你就叫阿默。”我随口给他取了个名字,“沉默的默。

”他似乎很喜欢这个名字,嘴角微微动了一下,算是应了。他什么都不记得,

只记得是我的水,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从此,我的客栈里,

多了一个沉默寡言却武功高强的护卫。他看我的眼神,像刚出壳的雏鸟,

充满了绝对的信任与依赖。2阿默的身体恢复得很快,像是沙漠里最顽强的胡杨。不出十天,

他就能下地行走,并且包揽了客栈里所有的重活。他话很少,一天也说不了三个字,

但只要我在,他的目光就总会追随着我。我让他劈柴,他能把柴劈得像豆腐块一样整齐。

我让他挑水,他能一口气挑满客栈里所有的水缸,气息都不乱一下。我渐渐发现,

我好像捡到宝了。这天,一队人高马大的商队住进了客栈。领头的是个络腮胡,

人称“马爷”,是这条道上出了名的蛮横。他们点了最贵的酒肉,吆五喝六,

把客栈弄得乌烟瘴气。一个伙计不小心把酒洒在了马爷的靴子上,

马爷抬脚就把伙计踹出几米远,伙计当场吐了口血,昏死过去。“他奶奶的,

弄脏了老子的靴子,今天不赔老子一百两金子,你们这破店就别想开了!

”马爷把脚踩在桌子上,嚣张地叫嚷着。客栈里其他的客人都吓得噤若寒蝉。

我从后堂走出来,脸上挂着职业的微笑:“马爷,消消气。我这伙计手脚笨,

我替他给您赔不是了。”马爷斜着眼看我,目光在我身上肆无忌惮地打量:“赔不是?

老板娘打算怎么赔?是陪爷喝几杯,还是陪爷睡一晚?

”他手下的那群糙汉子顿时发出一阵哄笑。我的笑容未变,眼神却冷了下来。就在这时,

一直站在我身后角落里的阿默动了。他甚至没有看清阿默是怎么动的,只觉得眼前一花,

那个嚣张的马爷就已经被人掐着脖子提了起来。马爷一百八十斤的壮硕身躯,

在阿默手里就像一只小鸡仔。他的双脚离地,脸憋得通红,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

整个客栈瞬间鸦雀无声,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马爷手下那群人全都吓傻了,

握着刀的手都在抖,却没一个人敢上前。阿默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眼神像是在询问。

只要我一个点头,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扭断马爷的脖子。我走上前,

轻轻拍了拍阿默的手臂:“阿默,放下。”阿默看了我一眼,手一松,

马爷像一滩烂泥一样摔在地上,捂着脖子剧烈地咳嗽。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声音不大,

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一百两金子,我没有。命,我这里倒是有几条,

不知道马爷敢不敢收?”马爷惊恐地看着阿默,又看了看我,连滚带爬地带着他的人跑了。

临走前,连桌上的饭钱都没敢少付一个子儿。客栈里恢复了平静。我看着站在一旁,

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看着我的阿默,心里的那块硬冰,仿佛裂开了一道缝。我走过去,

替他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领。“做得好。”他漆黑的眸子里,瞬间亮起了星光。

3自从阿默收拾了马爷那伙人之后,龙门客栈的生意清净了不少。

再也没有不长眼的敢来闹事。阿默就像一尊门神,只要他往那一站,

再凶悍的匪徒也会变得温顺如羊。我开始教他一些客栈的规矩,教他算账,

教他如何分辨客人的来路。他学得很快,虽然依旧沉默,但做事却越来越有条理。有时候,

看着他在柜台后一丝不苟地拨弄着算盘,我会产生一种错觉,

仿佛我们已经这样相处了很多年。这天傍晚,夕阳的余晖将整个沙漠染成一片金红。

一个衣着华贵的商队在客栈门口停下。为首的是一个看起来精明干练的中年管事,他一进门,

目光就在客栈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正在擦桌子的阿默身上。他的瞳孔猛地一缩,

脸上闪过一丝难以置信的惊骇。我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心里不动声色。“老板娘,住店。

”管事很快恢复了镇定,朝我拱了拱手。“客官里面请。”我笑着迎上去。安顿好商队,

我照例给他们送去热水和食物。在经过管事房间时,我听到里面传来压低了声音的对话。

“……错不了,绝对是鹰卫的玄铁护腕,我当年在京城有幸见过一次。

”“那……那我们怎么办?要不要……”“闭嘴!你想死吗?那位爷的事,

也是我们能议论的?就当没看见,明天一早就走!”我的心沉了下去。看来,阿默的过去,

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晚上,我睡不着,一个人坐在客栈的屋顶上看星星。沙漠的夜空很美,

星星又大又亮,仿佛触手可及。一个身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身边,是阿默。

他学着我的样子坐下,手里还拿着一件披风。“夜里凉。”他把披风披在我身上,

声音有些笨拙。我侧过头看他,月光下,他的侧脸轮廓分明,像刀削斧凿一般。“阿默,

你想不想知道自己以前是谁?”我轻声问。他沉默了片刻,摇了摇头。“为什么?

”“现在这样,很好。”他看着我,眼神专注而认真,“你在,就好。”我的心,

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又酸又软。我笑了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他的身体僵了一下,然后慢慢放松下来。“阿默,如果有一天,有人来找你,说要带你走,

你会跟他们走吗?”他没有回答,只是伸出手,将我揽得更紧了一些。那一刻,

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混着沙漠夜风的味道,

strangely reassuring.我决定,不管他以前是谁,

不管他的过去有多么惊天动地,只要他不想记起来,只要他愿意留在我身边,我就会护着他。

哪怕与全世界为敌。第二天一早,那支商队果然天不亮就匆匆离开了,仿佛身后有鬼在追。

日子又恢复了平静。我开始有意无意地打听一些关于京城和皇家密卫的事情。

从过往客商的零星话语中,我拼凑出了一个模糊的轮廓。皇家密卫“鹰眼”,

是皇帝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专司监察百官,暗杀敌酋,权力极大,也最是神秘。

而能戴上玄铁护腕的,更是鹰眼中的顶尖高手,被称为“鹰卫”。每一个鹰卫,

都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杀戮机器,手上沾满了鲜血。

我看着在院子里给我的宝贝多肉浇水的阿默,实在无法把他和那个冷血的杀手联系在一起。

他浇水的动作很轻,生怕伤到那些娇嫩的叶片,眼神专注得像个孩子。这天,

客栈里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一个瞎眼的老琴师,背着一把破旧的胡琴,满脸风霜。

他说他要去关外的寺庙还愿,路过此地,想讨碗水喝。我给他端去一碗水和几个馍。

老琴师喝了水,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拨动琴弦,拉起了一段苍凉的曲子。琴声呜咽,

像是沙漠里的风,诉说着无尽的孤寂和悲伤。正在劈柴的阿默停下了手中的斧子,

怔怔地站在原地。他的脸色变得苍白,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眼神里充满了痛苦和挣扎。

我心头一紧,立刻走过去。“阿默,你怎么了?”他没有回答,只是抱着头,身体微微颤抖。

老琴师的琴声还在继续,一个又一个破碎的音符,像针一样扎进阿默的脑海里。

一些模糊的画面在他眼前闪过。血,漫天的血。冰冷的刀锋,凄厉的惨叫。

还有一个威严而冰冷的声音在他耳边下令:“杀了他。”“啊!”阿默发出一声痛苦的低吼,

双目赤红,浑身散发出骇人的杀气。整个客栈的温度仿佛都降到了冰点。

老琴师的琴声戛然而止,他那双瞎了的眼睛“看”向阿默的方向,

浑浊的眼球里流露出一丝恐惧。“魔鬼……你是魔鬼……”他扔下胡琴,

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阿默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他像是被困在噩梦里的野兽,找不到出口。

我毫不犹豫地上前,从身后紧紧抱住他。“阿默,看着我!是我,金玉!”我的声音不大,

却像一道暖流,注入他混乱的意识。他狂暴的气息渐渐平复下来,

赤红的眼睛里恢复了一丝清明。他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迷茫和无助。

“我……我刚才……”“没事了。”我替他擦去额头的冷汗,轻声安抚,“只是做了个噩梦,

都过去了。”他低下头,像个犯了错的孩子。“我……好像杀了很多人。”“那是梦。

”我捧着他的脸,强迫他看着我的眼睛,“记住,你叫阿默,是龙门客栈的伙计,

你的工作是劈柴、挑水、保护我。其他的,都跟你没关系。”他看着我,眼神渐渐变得坚定。

“嗯,保护你。”老琴师的事情像一块石头,在我心里投下了涟漪。阿默的过去,

就像一个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我必须在他被别人找到之前,弄清楚一切。

我开始更加留意京城方向来的客人。终于,半个月后,我等来了一个机会。

一队押送货物的镖师住进了客栈,他们的总镖头姓周,是个走南闯北的老江湖。酒过三巡,

我状似无意地提起京城最近有没有什么新鲜事。周镖头喝得满脸通红,话也多了起来。

“新鲜事?最大的新鲜事,莫过于宁王殿下最得力的鹰卫‘墨渊’,在追捕叛党时失踪了!

”我的心猛地一跳。墨渊?阿默?“这墨渊是什么人?很有名吗?”我强作镇定地追问。

“何止有名!”周镖头一拍大腿,“那可是鹰眼的第一高手,宁王的左膀右臂,

杀人不眨眼的活阎王!据说他一个人,就能抵得上一支千人军队!可惜啊,

听说是在沙暴里跟丢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宁王都快把整个西北翻过来了,也没找到。

”我端着酒杯的手,微微有些颤抖。原来,他叫墨渊。原来,他是宁王的人。宁王,

当今圣上的亲弟弟,手握重兵,权倾朝野,是京城里最不能得罪的大人物。我救的,

竟然是他的心腹。这已经不是靠山了,这是一座随时可能把我压得粉身碎骨的火山。

周镖头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老板娘你是不知道,现在黑白两道都在找这个墨渊。

宁王那边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而那些被墨渊得罪过的仇家,更是想把他碎尸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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