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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炉鼎后,我靠火锅把男主处成兄弟

洛知欢 著

其它小说连载

《穿成炉鼎我靠火锅把男主处成兄弟》是网络作者“洛知欢”创作的玄幻仙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凌霜月陆清详情概述:由知名作家“洛知欢”创《穿成炉鼎我靠火锅把男主处成兄弟》的主要角色为陆清远,凌霜属于玄幻仙侠,穿越小情节紧张刺本站无广告干欢迎阅读!本书共计8772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25 21:31:07。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穿成炉鼎我靠火锅把男主处成兄弟

主角:凌霜月,陆清远   更新:2026-02-25 22: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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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成修真文里的作死炉鼎,当晚就要被男主采补至死。他踹门而入,杀气腾腾,

我却淡定地涮着毛肚,旁边还摆着两瓶二锅头。“兄弟,来一口?”他懵了。

我递过去筷子:“反正都要死,不如先吃顿好的。来,坐下聊聊,你跟女主发展到哪一步了?

”三更半夜,我俩喝得勾肩搭背。他哭着说:“兄弟,你是不知道,女主她妈太难搞了!

”后来,整个宗门都以为我是他失散多年的大哥。1我穿书了,

穿成了修真文里一个活不过三章的炮灰炉鼎。我的作用就是在月圆之夜,被本书男主,

天衍宗万年一遇的修炼奇才陆清远采补至死,助他突破金丹期瓶颈。今晚,

就是那个月圆之夜。我,乔乐乐,一个二十一世纪优秀社畜,

看着铜镜里这张清纯无辜、我见犹怜的脸,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还想涮个火锅。是的,

我正盘腿坐在地上,面前是一个咕噜咕噜冒着热气的铜锅,红油翻滚,

辣椒和花椒在里面沉浮,香气霸道地充满了整个小破屋。旁边地上,

整齐地码着一盘盘刚切好的羊肉、毛肚、黄喉,

还有两瓶我用最后一点积蓄从山下黑市换来的烈酒,俗称二锅头。反正都要死,做个饱死鬼,

不亏。“砰!”一声巨响,我这扇本就摇摇欲坠的木门,

被人从外面一脚踹成了四分五裂的木柴。一个身穿白衣,长发如墨,

面容俊美如天神的男人站在门口。他手持长剑,剑尖还泛着冷冽的寒光,

一双眸子带着毫不掩饰的杀意,死死地锁定了我。来了,情节杀来了。

我淡定地夹起一片在滚烫红油里七上八下的毛肚,在蒜泥香油碟里滚了一圈,塞进嘴里。嗯,

爽脆弹牙,够味。陆清远显然被我的反应搞懵了,

他预想中的哭喊、求饶、瑟瑟发抖一个都没出现。眼前这个女人,非但不怕,

甚至还当着他的面,吃得津津有味。他皱起眉头,往前一步,

冰冷的声音响起:“你就是乔乐乐?”我咽下嘴里的毛肚,又夹起一片肥羊,

头也不抬:“是我。陆师兄,有何贵干?”“明知故问。”他的声音更冷了,“今夜,

是你的死期。”“哦。”我应了一声,把烫好的肥羊送进嘴里,幸福地眯了眯眼。

空气一度十分尴尬。陆清远估计这辈子都没见过我这么配合的炉鼎,他提着剑,站在那里,

一时之间竟不知道下一步该干嘛。我看着他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叹了口气,

拿起旁边一套干净的碗筷递了过去。“陆师兄,来都来了,吃点再上路吧。

”我说的是我上路,但他显然没听懂。他英气的眉毛拧得更紧了:“你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反正我都要死了,黄泉路上也不能做个饿死鬼吧?

”我用筷子指了指锅里翻滚的红油,“你看这锅底,我熬了两个时辰,牛油麻椒,香得很。

这毛肚,新鲜。这羊肉,现切的。还有这酒,够烈。大家同门一场,我死了,你修为大涨,

前途无量。我请你吃顿火锅,就当提前庆祝了,不过分吧?”陆清远彻底石化了。

他那双能洞察人心的眼睛在我脸上扫来扫去,似乎想判断我是不是疯了,或者在耍什么花招。

我一脸真诚,甚至还往他碗里夹了一大筷子羊肉,热情招呼:“来来来,别客气。

坐下聊聊嘛,反正时间还早。对了,你跟女主凌霜月发展到哪一步了?

她娘是不是还瞧不上你?”提到凌霜月,陆清远那张冰山脸上出现了一丝裂痕。他没动,

但也没走。我自顾自地倒了两碗酒,一碗推到他面前。“我知道,你是名门正派的弟子,

采补这种事,非你所愿。是宗门长老逼你的吧?说什么是为了宗门大义,为了让你尽快结丹,

好在三年后的仙门大比上为宗门争光。”我一边说,一边观察他的表情。他的瞳孔微微一缩。

有戏。我再接再厉:“你心里苦啊,你不想杀我,但又不得不杀。你背负着整个宗门的期望,

还有来自未来丈母娘的压力。凌霜月是冰魄仙宫的小公主,她娘说了,结不成金丹,

休想娶她女儿。兄弟,我懂你。”我端起酒碗,朝他遥遥一敬:“这碗酒,

我敬你的身不由己。”说完,我一饮而尽。辛辣的液体划过喉咙,呛得我眼泪都快出来了。

陆清远看着我,眼神从冰冷的杀意,逐渐变成了震惊、疑惑,

最后掺杂了一丝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他沉默了半晌,终于,

在我以为他要一剑了结我的时候,他收起了剑,在我对面坐了下来。“你……都知道?

”我豪迈地一抹嘴:“知道。我还知道,你为了给未来丈母娘凑聘礼,

偷偷去黑山矿场挖了三个月的灵石,结果累死累活,还不够买人家一支凤头钗的。

”陆清清俊的脸,瞬间涨得通红。这下,他看我的眼神彻底变了。

那是一种“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的惊悚。我趁热打铁,

把那碗酒又往他面前推了推:“来,兄弟,喝一个。一醉解千愁。”他犹豫了一下,

最终还是端起了酒碗,学着我的样子,一饮而尽。然后,这位天衍宗的修炼奇才,

被二锅头呛得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眼泪直流,那张俊脸憋成了猪肝色。

我赶紧给他夹了一筷子青菜:“来,压一压,压一压。”三更半夜,

本该是我香消玉殒的时刻。结果,我和我的“凶手”勾肩搭背,喝得面红耳赤。

陆清远彻底放飞了自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抓着我的胳膊。“兄弟!你是不知道啊!

”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她娘太难搞了!上次去提亲,她说我修为不够,天赋不行,

连山门都没让我进!”“这次又说,要是我在仙门大比前结不了丹,

就让霜月跟隔壁天剑宗的少宗主定亲!我……我太难了!”我拍着他的背,

像个知心大哥:“我懂,我懂。丈母娘这种生物,不管在哪个世界,

都是终极BOSS级别的存在。”“还有霜月,”他打了个酒嗝,满脸委屈,

“她总说我不懂她,说我心里只有修炼。可我拼命修炼,不就是为了能配得上她吗?

我给她送剑穗,她说俗气。我给她送丹药,她说我瞧不起她的修为。

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听着他的血泪控诉,差点没忍住笑出声。

这哪里是什么高冷男主,这分明就是个深陷情感纠葛的纯情直男啊。

原著里把他写得杀伐果断,冷酷无情,看来都是被逼的。“兄弟,你听我说。

”我语重心长地给他分析,“你这就是典型的直男思维。

女孩子要的不是你送的东西有多贵重,是心意,是细节,是浪漫,懂吗?”他迷茫地看着我,

像个找不到回家路的小狗。“浪漫?”“对,浪漫。”我决定给他好好上一课,“比如,

你不能直接送丹药,你要说,‘这是我为你寻遍千山万水才找到的驻颜丹,

虽然你的容颜在我心中已是世间最美,但我还是自私地希望,岁月能对你更温柔一些’。

听听,这话说出来,感觉是不是不一样了?”陆清远眼睛一亮,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他抓着我的手,激动得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兄弟!你真是个天才!再教我几招!

”那一夜,我们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从如何讨好丈母娘聊到如何制造浪漫惊喜。

采补的事,他忘得一干二净。天快亮时,他才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一脸郑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乔兄弟,今日听君一席话,胜修十年仙!大恩不言谢!以后,

你就是我陆清远的亲兄弟!”说完,他转身,踏着虚浮的脚步,御剑飞走了。飞得歪歪扭扭,

差点撞上山头的歪脖子树。我看着一地狼藉,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行吧,命是暂时保住了。

就是这情节,好像被我开着挖掘机给刨歪了。2第二天,我以为陆清远酒醒之后,

会想起自己昨晚的失态,从此为了面子再也不来我这个偏僻的小院。结果,傍晚时分,

他又来了。这次没踹门,是提着两坛上好的桂花酿和一只烧鸡来的。他脸上还有点不自然,

但眼神却亮晶晶的。“乔兄弟,我今天用了你教我的法子。”他献宝似的凑过来说,

“我给霜月传信,说‘昨夜星辰甚美,我见之,只觉万千星辉,不及你眼眸一分’。

”我啃着鸡腿,含糊地问:“然后呢?她怎么说?”“她……”陆清远俊脸一红,

“她回了我一个‘嗯’。”我差点被鸡骨头噎死。“就一个‘嗯’?”“对!

”他却兴奋异常,“以前我给她传信,她都是隔天才回,或者干脆不回!这次她秒回!兄弟,

你的法子有用!”我看着他那副傻样,无语望天。这恋爱的酸臭味,真是辣眼睛。就这样,

陆清远隔三差五就往我这儿跑。有时带酒,有时带菜,有时什么都不带,

就为了跟我吐槽他今天又被未来丈母娘的哪个要求给难住了,

或者跟凌霜月又因为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闹了别扭。我这个小小的炉鼎居所,

俨然成了他的情感垃圾桶和恋爱指导中心。而我,也从一个待死的炉鼎,

莫名其妙地混成了男主的“情感军师”兼“人生导师”。我教他怎么识别绿茶,

怎么制造惊喜,怎么在吵架后第一时间滑跪道歉。他听得一愣一愣的,

然后把我的话奉为金科玉律,第二天就去实践。效果嘛,时好时坏。比如我教他,

女孩子生气了要哄,最好送点小礼物。

结果他扛着一把新炼制的、重达八百斤的巨剑送给了凌霜月,说:“霜月,你看这剑,

削铁如泥,以后谁惹你生气,你就用它砍谁。”据说凌霜月当场脸就绿了,三天没理他。

他垂头丧气地跑来找我喝酒,我差点没笑死在酒桌上。“兄弟,你不能什么都学啊!

要结合实际情况!凌霜月是冰魄仙宫的小仙女,她用的是轻灵飘逸的软剑,

你送个屠龙宝刀过去,她扛得动吗?”他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那我下次给她炼一把轻的!

”我扶额:“重点不是轻重!是心意!”虽然过程曲折,但我和陆清远的关系,

却在这一次次的沙雕事件中,变得越来越铁。他不再叫我“乔乐乐”,

而是张口闭口“乔兄弟”。我也懒得跟他客气,直接喊他“老陆”。

宗门里渐渐有了些流言蜚语。毕竟,天衍宗的门面担当、高岭之花陆清远,

三天两头往一个无名外门弟子的院子里钻,这事怎么看怎么奇怪。有人说,

我是陆清远流落在外的私生子。有人说,我是陆清远失散多年的亲兄弟。还有人说,

其实我才是男的,女扮男装,跟陆清远有不可告人的断袖之癖。流言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

我正和陆清远划拳喝酒。“五魁首啊!六六六啊!”“老陆你不行啊!喝!

”陆清远被我灌得七荤八素,听到流言,大手一挥,豪气干云:“让他们说去!

我陆清远行得正坐得端!与乔兄弟乃是君子之交,坦坦荡荡!”我深以为然地点头,

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就是,咱俩比那蒸馏水还纯。来,接着喝。”然而,我们都没想到,

麻烦会来得这么快。这天,我和陆清远刚摆开阵势,准备继续昨晚没喝完的酒,

院门就被人“温柔”地推开了。一个身穿水蓝色长裙,仙气飘飘,

美得不可方物的女子站在门口。她眉眼如画,气质清冷,宛如一朵不染尘埃的雪莲。

正是本书女主,凌霜月。她看着院子里勾肩搭背的我们俩,又看了看桌上的烧鸡和酒坛,

那双漂亮的眸子里,写满了“我是谁,我在哪,我看到了什么”的巨大问号。

陆清远瞬间酒醒了一半。他“蹭”地一下站起来,手忙脚乱地整理自己的衣服,

结结巴巴地开口:“霜……霜月,你怎么来了?”凌霜月没有理他,

她的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带着审视和探究。我淡定地啃了一口鸡翅,对她友好地笑了笑。

“嗨,弟妹,来啦?坐。”3“弟妹”两个字一出口,空气瞬间凝固。陆清远的脸,

刷一下白了。凌霜月那张清冷的俏脸,也出现了一丝龟裂。她显然是被我这声称呼给震住了,

一时间忘了自己来这儿的目的。还是陆清远反应快,他一个箭步冲过来,捂住我的嘴,

对凌霜月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霜月,你别听他胡说,他喝多了。

这是我……我一个远房表弟,乔乐乐。”我扒开他的手,义正言辞地纠正:“是兄弟,

不是表弟。老陆,你怎么能因为弟妹来了,就跟兄弟我撇清关系呢?这不厚道。

”陆清远快哭了,他拼命给我使眼色,眼珠子都快抽筋了。凌霜月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她缓缓走进院子,目光在我们两人之间来回扫视,最后定格在陆清远身上。“远房表弟?

陆清远,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个姓乔的表弟?”她的声音清清冷冷,听不出喜怒。

“这个……说来话长。”陆清远满头大汗,显然不擅长撒谎。我看不下去了,

主动解围:“弟妹,你别怪老陆。是我,是我不让他说的。我这人,生性低调,不喜欢张扬。

”凌霜月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怀疑:“你……真是他的兄弟?”“那当然。”我拍着胸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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