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条不只有七秒记忆却可以随时忘掉任何东西的鱼,上岸三年只为报恩。
某次宴会上,我以为的恩人顾逐枫指着我让我脱鞋给所有人跳个舞助兴。
我愣住,突然发现一件事:……报一丝,我好像认错恩人了。
1当我拿着请柬进入这场宴会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到了大厅中间被众人簇拥着的顾逐枫。
顾逐枫是圈子里近年来势头很强劲的新贵,年轻有为,面貌英俊,气质清冷,是很多公司都要巴结的可靠合作对象。
而此时,这位“可靠”的新贵看见我进来,眼神闪了一瞬,招手就让我过去。
我径直坐在了顾逐枫旁边的位置,手里提着昨天顾逐枫给我发信息说想要喝的汤。
没有注意到旁边所有人的面面相觑。
在全市最好的酒店设宴吃饭,想要什么山珍海味没有?
谁还会在意一碗汤?
尤其还是一个舔狗做的汤。
是了,所有人都知道我是顾逐枫的舔狗。
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比胶水还会粘人,无论顾逐枫脸色多难看我都能从容的贴上去。
但其实以上这些话都是别人对我说的,他们这么形容我。
用舔狗这个词。
然而这个词并不准确,狗是哺乳动物,长着四只脚,用人类的语言来具体形容我,应该是“舔鱼”。
好吧,这也很奇怪。
还没等我把这个词想明白,旁边的顾逐枫已经打开了装着汤的罐子。
他拿勺子搅了两圈,眉头稍蹙,问我:“于泡泡,我不是说要喝鲫鱼汤吗?”
我当然知道你要喝鲫鱼汤,可是鲫鱼是我亲戚诶。
为了报恩也不能拿亲戚煮汤。
我咳了咳,只能很小声的,干巴巴的撒谎:“对不起,我忘了。”
顾逐枫没有说话。
他大概看出来我在撒谎了。
他以前曾对我说过,说我撒谎很容易看出来。
所以他把服务员叫到跟前,语气凉凉的,用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把这碗汤倒了。”
其他人用看好戏的表情看着我,眼神里估计全都是不出所料。
而我伸出手想要从服务员手里接过汤,刚一动作就被顾逐枫一个眼刀定住。
我讪讪的收回手,心里默默淌血。
这碗汤好歹煮了三个小时,顾逐枫真是个败家爷们。
因为这碗汤,整场宴会我心里都在默念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好不容易快到了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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